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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网民投诉:户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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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位贵州网民反映自己的户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移,希望官方了解情况并给予帮助。“我是兴仁县的人,2014年开始我在普安县上班。今年我发现,我的户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搬迁到了普安,我现在要办理相关事情,这个集体户口太麻烦了。”

对此,贵州省公安厅回复表示,经调查,2016年12月16日,普安县公安局盘水派出所依据《普安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普府办发[2016]177号)及县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以反映人为国家公职人员并在当地居住生活为由,在网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户口从兴仁县迁移至普安县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

回复介绍,贵州省公安厅已对有关人员提出了严厉批评和教育。下一步,贵州省公安厅将加强对全省派出所户籍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户籍民警的业务素质,尽可能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此外,根据网民本人的意愿,当地公安机关将会尽快为其办理户籍回迁手续。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我是兴仁县的人,2014年开始我在普安县上班。今年我发现,我的户口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搬迁到了普安,问了一下同事才知道,凡是外县到普安工作的人,户口都被搬迁到了普安,变成了集体户口,我现在要办理相关事情,这个集体户口太麻烦了。我们去派出所问,工作人员回答说:是因为省厅的系统出现了问题,才把我们的户口迁过来的。希望领导关注和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省户籍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针对您的留言,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6年12月16日,普安县公安局盘水派出所依据《普安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普府办发[2016]177号)及县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以您为国家公职人员并在当地居住生活为由,在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您的户口从兴仁县迁移至普安县学校所在地的集体户口。为此,省公安厅对公安机关有关人员提出了严厉批评和教育。下步,我们将加强对全省派出所户籍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户籍民警的业务素质,尽可能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此外,根据您本人的意愿,当地公安机关将会尽快为您办理户籍回迁手续。 再次向您致歉,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其他网民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您好!本人是今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现在正处于找寻工作阶段,但目前遇到一个择业时普遍存在的问题。我是计划报考贵州省体育局的体科所运动康复治疗岗位编制,此编制岗位要求专业是针灸推拿学和康复医学,而我所学专业是中医骨伤科学,本科毕业后在江苏省体育局做了三年队医工作,工作期间常与江苏省体科所进行体育训练及康复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样的岗位,国家体育总局的招聘专业都包括中医骨伤科学,为何贵州省体育局的招聘却把它排除在外,期待省长百忙之中给予关注。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省体育局高度重视,及时商省人社部门进行了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充分体现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规定,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因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也不同。你提到的省体科所公开招聘的运动康复治疗岗位,从事的是专业运动员及大众康复治疗与研究工作,主要开展的是针炙、推拿和理疗等康复治疗,在设置招聘岗位要求时,提出了针炙推拿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的专业要求。目前,受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等因素影响,省体科所尚不具备治疗运动骨伤的能力,对较大的运动损伤,需要到更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及时治疗,所以省体科所暂时没有考虑招聘治疗骨伤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关系考生切身利益,我们历来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招聘工作,公开招聘方案一经公布,不能擅自更改,希望你理解。 在与您沟通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您是一个理性善良、综合素质高、能力较强的优秀人才,我们非常欢迎您这样的人才到体育系统工作。据了解,您已考到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工作,祝贺您,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与您有更进一步的合作。 近年来,贵州深入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捷报频传、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各项体育工作正稳步快速健康发展。我们真诚地欢迎热爱体育的有识之士加入贵州体育,支持贵州体育发展。

【网民留言】

普安县盘水街道普天社区刘家巷是普安县城的棚户区改造区,今年4月,陆续有巷内住户未经城建批准,在住宅旁空地或住宅上加层,影响到整个县城的规划,一些建房户为赶时间还在夜晚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管管,现在是一家跟着一家学,违建的人家越来越多。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普安县城管大队牵头对县城违法建筑实施严管严控,并每天记录巡查日志,建立台账。县城管大队多次到您反映违建的普安县盘水街道普天社区刘家巷巡查并开展执法。该区域属2017年棚改拆迁区,很多住户受拆迁利益驱使,抢建与偷建违法建筑,县城管大队巡查发现的,强力处理于萌芽状态,抢建偷建成功的在查实后实施查封、拆除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将抢建、偷建部分移送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部门城管委,不作为拆迁补偿实体。 汤某某户,2017年4月3日起,在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汤某某户在自家空地建房2层,总面积44.24㎡,占地面积22㎡,普安县城管大队城建中队多次现场叫停,遣散工人,并于4月13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普城停字〔2017〕第18号),汤某某户仍不停止其违法建设行为,采取抢建、偷建,形成现违法建筑44.2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构成违法实事,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法对其违法建筑进行查处,于2017年5月6日下达《查封施工现场通知书》(普建查封字〔2017〕第1号),查封其施工现场,于2017年5月6日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普住建限拆字〔2017〕第14号),当事人未在期限内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普安县城管大队于2017年5月9日组织人员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在拆除该违法建筑过程中,拆除二楼后,如继续拆除工作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考虑到安全问题城管队停止强拆工作,没有拆除一楼,一楼已经查封,并已移交给普安县城管委,在该区域棚户区改造居民房屋征收中不予补偿。 苏亚东户,系普安县盘水街道刘家巷居民,于今年4月也在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天井内建房,被普安县城管大队城建中队巡查发现后责令停工,并于4月13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普城停字〔2017〕第20号),责令其停止建设,其在下达通知书后自行拆除在建违法建筑。

【网民留言】

我是来自广西的教育工作者,我在贵阳工作期间,通过网络聊天软件,收到贵阳的酒托欺骗。我向110报警,但是他们说没有办法,我知道我被骗的那个酒吧。虽然被欺骗钱不多,但是我查看网上,有非常多的年轻男士受害,大多没有报案。希望领导关心我们,重视这些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省工商局高度重视,即责成贵阳市工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南明区低调茶水吧酒吧涉嫌无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执法人员当场对该酒吧下达《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同时,制作了现场笔录,告知经营者于5月11日携带相关资料到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分局接受调查。因该酒吧涉嫌无证经营,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若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可与贵阳市工商局联系(联系人:王叶,联系电话:0851-85287044)。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们是都匀市沙泡堡七星城丽景天城二期的一位业主,现已过交房期3个月了,迟迟没有进展,之前说过3月15号开工,可现在还是没有开工的动向和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都匀市政府高度重视,即安排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程涛,市政府副市长严平亚牵头,市公安局、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住建局、沙包堡办事处配合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丽景天成”问题房开项目因涉案、资金断链而断续停工到彻底停工。早已引起都匀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于2016年8月15日,安排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雷学良介入“丽景天成”问题房开项目开展相关协调处理工作。2017年2月20日市长办公会议(匀府议〔2017〕2号)重新明确由市政府严平亚副市长负责协调处理该项目相关事宜。在严副市长的主持下,2月21日、2月22日、3月1日、3月15日、3月17日、4月13日、4月21日、4月24日、5月8日、5月9日、5月12日、5月13日、5月15日、5月16日、5月17日通过现场调研、专题会议以及不定期调度等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及房开公司负责人多次调处停工问题并向业主代表通报相关情况。 3月15日,市政府在40余名业主代表参加的情况通报上,主要引导各业主根据签订的售房合同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同时,安排沙包堡办事处做好法律援助等协调工作。明确由沙包堡办事处负责督促业主选定5名业主代表,定期通报丽景天成问题房开调处工作推进情况。 3月17日,市政府再次组织业主代表并通报了丽景天成房开协调工作开展情况,并承诺60日内(即5月底)向业主代表通报丽景天成问题房开处理结果。 4月13日,市政府在沙包堡办事处召开了情况通报会,承诺通过协调于5月底前项目重新动工。 5月13日下午,严平亚副市长再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项目复工方案。会议明确,一是由贵阳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负责筹集4000万元归还天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入“丽景天成”房开项目,并按工程进度做好资金注入方案,市住建局负责做好跟踪督促;二是由市住建局负责设立“丽景天成”房开项目监管帐户,按照“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监管“丽景天成”房开项目建设资金;三是第一批复工资金由天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贵州金恒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借资1500-2000万元,5月20日起逐步到账;四是施工方重庆凤山建设公司,立即做好施工组织安排,确保在5月22日前复工。五是项目复工封顶后,住建部门协助房开商盘活现有资产,为部分业主协调办理购房按揭手续,回笼资金保证项目良有序推进。当前,施工单位重庆凤山建设公司已进场开展复工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有力措施,做好问题房开“丽景天成”项目协调处理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及时消除信访压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一名大二学生,家住贵州省仁怀市三合镇顺兴村杨柳沟组169号。家中就只有我和爷爷,所住房屋特别危险。我在外省读书,很担心爷爷,近来听说有房屋改造,但家中没有劳动力,请问这种情况政府会有帮助吗?求回答,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仁怀市即组织市住建局、三合镇等相关单位进行入户调查。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您叫陈某,女,在读大学生,户主是您祖父陈某某,属“十三五”库存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级危房户。您父亲及兄长在福建省厦门市务工,家中只有您祖父陈某某一人。因您祖父年老体衰,家中长期无劳动力,加之意见不统一,迟迟未进行危房改造。2月22日,经三合镇村管所主任程俊和顺兴村支书钟方华再次入户做工作,同意启动实施危房改造。目前,新建房屋已于4月5日完成主体工程,4月下旬入住新房,危房补助资金已于4月25日发放到位。(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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