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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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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黔南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州人民政府陈有德副州长作了《关于贯彻实施〈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自《条例》实施以来,州政府及各县(市)政府高度重视,狠抓《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供销社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把供销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安排。2014年,州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繁荣城乡市场”。州、县(市)政府在年度和季度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均将供销社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考核。二是积极筹划,整合资源,支持供销社参与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建设。2012年以来,全州供销社系统直接参与了8个省级高效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三是推进改革,优化网络,支持供销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州委一号文件明确“支持供销合作社利用现有场地资源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鼓励供销合作社承接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和开展农村金融服务”。随后,又明确:支持供销社建设“黔南州网上供销社”公益性电子交易平台、申报并实施“电子商务下农村进社区”工程项目,搭建淘宝“特色中国”黔南馆等业务。另外,独山、平塘等县政府已批复供销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四是落实政策,贷款贴息,支持供销社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将供销社系统农资公司等企业和多个基层供销社列为民贸企业,享受优惠利率或贷款贴息;同时各级政府都落实了化肥淡储补贴政策,独山县还设立了农药储备资金。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州供销社改革发展取得实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1-10月,全系统营业总额完成12.08亿元,同比增长43.7%,实现利润952万元,同比增长65.8%。经营服务网点2046个,已覆盖全州90%的乡镇、80%的行政村;建成配送中心46个,组建并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78个。                            

黔南州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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