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开发办 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联合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 +“贵农网”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
省扶贫开发办 省供销合作社
关于联合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
+“贵农网”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扶贫开发办、供销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黔党发〔2015〕2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5号)精神,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积极联合推广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贵农网”精准扶贫新模式,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联合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贵农网”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强调,要改漫灌为滴灌,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因地制宜实施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扶贫攻坚计划, 特别是要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实施大扶贫战略的生力军和重要抓手。建设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是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进行的成功实践。
我省作为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战区,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贵农网”精准扶贫工作,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有效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为农服务小额融资平台、为农服务综合经营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社员、社员变工人”改革的有效组织形式和载体,是从根本上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改革创新,是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必然选择。各级扶贫开发办和供销合作社要密切配合,创新工作机制,采取超常措施、过硬办法,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重点打造“三位一体”精准扶贫示范性新型合作社100个,“三位一体”精准扶贫新型合作社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带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00个,吸引100万以上农民入社,发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精准带动10万户40-50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其中2万贫困人口实现小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配合,优势互补,联合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贵农网”精准扶贫工作
(一)以“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为主抓手推动产业扶贫。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作用,鼓励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利用自身组织、网络、营销等优势,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吸纳农民、产业大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形式,创办、领办、参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三位一体”精准扶贫新型合作社,以帮助“黔货出山”、“乡货进城”、“百货下乡”双向流通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地方优势产业为主抓手,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帮助农户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社员、社员变工人”。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精准扶贫新型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精准扶贫实效、加快同步小康建设中的独特优势,积极吸纳贫困户以扶贫资金、承包土地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资产产权等折价入股入社,形成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为贫困户提供生产、流通、金融等综合性合作服务,让贫困农民参与农业全产业链经营,分享全产业链利润,实现脱贫增收致富。
要以同一产品或产业链为纽带,促进本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大小联合、强强联合,打造一批带动能力强、知名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合作社,着力培育一批示范性的现代农业精品园、种养殖基地和名品、名企、名家,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和效益,通过典型引路、抱团发展,辐射带动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行业规范和要求加强专业生产合作,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带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
各级扶贫开发办要着重对“三位一体”精准扶贫新型合作社给予政策、项目、资金等倾斜扶持,促进合作社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建设、品牌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按照省扶贫开发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黔扶通〔2016〕9号),要求扶贫资金30%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规定,优先考虑将扶贫资金投向“三位一体”精准扶贫新型合作社体系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经营性产业项目。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允许贫困户将扶贫资金和土地、林地等有效资产作为股金入股社员股金服务社,并鼓励贫困户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分贷统还”的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将获得的小额信贷资金由合作社集中使用。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占5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一般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补助。
(二)大力实施“贵农网”电商扶贫。共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贵农网”电商惠农工程,搭建以“贵农网”电商平台为中心的供销合作社电商运营服务体系,引导“贵农网”入驻贫困地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助力贫困地区农产品拓展网上销售渠道,破解农产品卖难困局,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和农村电商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支持贫困县供销合作社参与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推动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进行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基层经营门店信息化改造,并以遍布全省的“贵农网”线下电商服务站网络为依托,帮助群众对接电商平台,发展农资日用品百货代购、公共事业缴费、手机充值、就诊预约、农技服务等业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节约贫困农户的开支。
各县(市、区、特区)扶贫开发办在安排使用到县扶贫资金时,可以对“贵农网”在贫困村建设村级网点给予每个站点2万元补助,对“贵农网”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给予不超过2000元/人培训补助,并从产品生产、加工、品牌培育等环节对农特产品网上销售进行扶持,通过“贵农网”电商扶贫打造产业扶贫新亮点、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径,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
(三)努力促进就业扶贫。供销合作社要发挥点多面广、产业众多的优势,积极吸纳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要积极发展农村综合服务和扶贫园区建设,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供更多创业项目和“特惠贷”支持。各级扶贫开发办要采取购买就业成果等方式,引导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进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家政服务、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行业创业就业。
(四)强化科技教育扶贫。积极发挥省供销合作社下属的贵州省经济学校、贵州省内贸学校等职业院校在合作经济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农村青壮年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提升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技能。以供销合作社在贫困地区的“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和“贵农网”运营服务中心、庄稼医院为支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全省9000个贫困村每村培养1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探索“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贵农网”+庄稼医院+贫困户的扶贫服务新模式,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入户。依托省供销合作社“贵农网”的各县电商公司和县级电商运营服务中心,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为9000个贫困村每村培养1名电商实操人才。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合力,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扶贫开发办和供销合作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扶持生产和就业脱贫一批”的要求,建立精准扶贫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具体职责,认真谋划,科学制定措施,强力推进,并及时研究解决联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组织保障。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级扶贫开发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黔党发〔2016〕5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和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发展、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的支持与协调配合力度。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系统行业扶贫指导力度,研究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切实推动各项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扶贫开发办要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对供销合作社精准扶贫工作和项目予以倾斜,特别是对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新型合作社建设工作和“贵农网”电商惠农工程予以重点支持并安排必要的经费。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主动作为,加强与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联系对接,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在争取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帮扶合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四)发挥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带动作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引导社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发挥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脱贫攻坚,发挥企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支持社有企业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参与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鼓励社有企业探索以众筹方式募集资金,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共同发展。
(五)加强联合精准扶贫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创新扶贫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全面宣传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绩,营造联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