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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在综合改革专项试点领域形成“1+12”的试点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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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5月开始在全系统开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我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供销社建立社有资产委员会试点获总社批准。同时我省结合实际,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和黔党发〔2016〕5号文件总体部署,坚持因地制宜、稳中求进,围绕全省综合改革的六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为期1年的省级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为扎实有序推进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省社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规划,成立了以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苗宏为组长的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试点的联系领导和指导处室,及时调研、指导、督促,确保专项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要求,专项改革试点工作时间为一年,各试点单位原则上应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召开由省社联系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试点工作启动会议。

2018年1月23日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三社深度融合推进“三位一体”浙江模式专项改革试点启动会议的召开,到3月30日铜仁市玉屏县“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社”专项改革试点推进会暨“春风行动”产销对接会的召开,贵州省供销社系统围绕全省综合改革的六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即:推进“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促进“三变”改革;发展供销电商,助推黔货出山;组建和完善供销集团,做大做强社有企业;构建新型社员股金服务组织体系;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工作;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的12个省级专项改革试点(遵义市红花岗区供销社规范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专项改革试点、贵阳市供销社做大做强供销集团专项改革试点、贵阳市供销社社员股金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试点、遵义市播州区供销社三社深度融合推进“三位一体”浙江模式专项改革试点、六盘水市供销社推进“三位一体”合作体系建设助推“三变”改革专项改革试点、毕节市黔西县供销社“三位一体”新型基层社建设专项改革试点、铜仁市玉屏县“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春晖社”专项改革试点、黔东南州供销社健全社员股金服务体系专项改革试点、黔南州福泉市供销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专项改革试点、黔西南州供销社发挥农合联作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改革试点、安顺市平坝区供销社“发展供销电商助推黔货出山”专项改革试点、黔南州供销社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连锁经营试点)工作已全部启动。

4月11日,省供销社和修文县人民政府举行了“省县共建共享供销社综合改革先行试验区”启动仪式,标志着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基本形成 “1+12”的专项改革试点布局(即1个省县共建供销社综合改革先行试验区+12个省级专项改革试点单位)。

目前,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在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下,“1+12”的专项改革试点工推进有力有序有效,必将引领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为全省供销社系统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经验。

                                                       (省社 骆方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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