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关键之年。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依法治社步伐,根据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等有关要求,结合全省供销社工作实际,特制订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紧紧围绕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奋斗目标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坚持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同步推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规定和制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以推动全省供销社系统依法行政为重点,促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为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
2012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促进供销社发展条例》,对贵州省供销社的性质、地位、职能、组织体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贵州省供销社系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供销社要继续加大《贵州省促进供销社发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工作的协调支持,并积极争取地方各级人大把贯彻落实《贵州省促进供销社发展条例》的执行情况列入执法检查内容,进一步推动供销社依法行政。
三、继续做好依法治社理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供销社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基本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重大决策部署,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工作重点,结合我省供销社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分层次、分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做好典型示范和引导,使全省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将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变成自觉行动行为和常态,营造时刻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职履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良好氛围。
同时,积极组织社有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要重点学习企业改革改制、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掌握财税、金融、保险、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动向,增强运用法律知识做好企业发展的本领。
四、优化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诚实信用自律机制、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和重大事项法律咨询审核把关机制等,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广泛听取意见,努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能力,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供销社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直属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调度,必须按照供销社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各项规则进行。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记录制度、监督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和决策纠错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执行的重大行政决策,由相关处、室注重适时跟踪与反馈决策执行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如实记录和建立台账,规范和严格档案管理,并根据评估结果报请省供销社党组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进行问责。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对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发挥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职能作用加强考核评价,落实经费保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项目建设、资源开发、方案咨询论证、招商引资谈判及协议拟定、诉讼纠纷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把关审查等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各级供销社要将依法行政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按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深入细致、雷厉风行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法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特别是新调整的市(州)、县社主任和新晋升的干部要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着重学习《贵州省促进供销社发展条例》,以此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省供销社党组每年至少要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时,也要把依法行政列为重要内容。
各级供销社要通过兴办“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站),积极融入农村社区及城市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供销社主管行业协会的去行政化,鼓励、引导主管社团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务、社务公开制度,不断拓宽社务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加强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www.365777.com”与微信等平台发挥宣传指导作用,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迅速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依法公开各项办事信息,增加项目申报信息公开透明度,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重大项目建设等社务信息,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结果全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供销社也要创造条件利用自身网站或微信政务信息平台公开社务信息。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服务社(站)等服务窗口都应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七、不断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
各级供销社要积极主动向地方人大、政协汇报工作,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供销社社员的作用,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帮助他们写好促进供销社事业发展的议案和提案,推动和促进供销社事业加快发展。
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媒体曝光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经营事件,必须立即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时纠正不正当经营行为。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对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行使监督权,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正确履行职责。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将矛盾纠纷消化在萌芽状态。不断完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专人接访,耐心做好相关政策的解答,认真做好信访答复、复查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各方面在法治框架内协调社会关系,合理合法解决利益矛盾,重点解决供销社在改革改制工作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使之在平等协商中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