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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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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总社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服务“三农”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构建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合作制、市场化和因地制宜、定向施策的原则,促进系统联合合作和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贵农网”基层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切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主动作为,在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县及县以下供销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县级社有龙头企业服务带动作用有效发挥,基层社资产完整、队伍健全、经营效益良好、服务功能完备、实现全覆盖,县域一体化经营的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点充分体现,成为推动全省供销社系统经济稳步增长的重要支撑。

二、继续加强对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指导力度

基层供销社是全系统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县域流通网络建设和合作经济发展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供销社的统筹指导,推进联合合作,培育和发挥规模优势,努力提升基层供销社的综合实力。

(一)进一步强化联合社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市(州)级供销社要指导县级供销社实施好“十三五”基层组织和网络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健全对县级供销社的考核机制。县级供销社要逐步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要建立县级社有资本投资平台,进一步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进一步强化县域经营服务龙头企业培育。县级供销社要围绕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传统行业和电商、农村物流、合作金融等新兴产业及当地特色产业,加强纵向联合和横向整合,不断做大做强,打造龙头企业,条件成熟时可组建供销集团公司、社有资本投资公司,在“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贵农网”基层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上级社可采取产权、业务、资金、人才和技术合作等方式,参与和带动基层组织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合作办社理念。继续坚持“开放办社、合作兴社、招商强社”理念,积极探索“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等办社模式,大力推进创新创优,打造一批经济实力强、组织基础牢、服务水平高、农民评价好的基层供销社,创建一批“百强县级社”和“基层社标杆社”。

三、继续加强“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

采取提升、改造、新建、整合等办法将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向纵深推进,促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类组织深度融合,壮大实体,提升载体,发展联合体,实现组织科学化、流通现代化、经营多元化、服务精细化和农有、农治、农享,拓展为农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一)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夯实为农服务的组织基础。

一是加速推进分类改造。不断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产业合作等方式,努力拓展基层社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基层传统流通网络现代化改造,实施一社一卡动态管理,对资产状况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带领广大农户积极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管理规范民主、经营持续盈利、服务功能完备、以农民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对资产状况一般、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由县级供销社统筹规划,采取基层社自筹资金、上级社有企业投资、吸纳社会资本、农民社员入股等多种方式融资,将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网点纳入经营服务体系,培育成为“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对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和基层社空白地区,以有证照、有场所、有标识、有人员、有收入、有为农服务项目的“六有”为目标,发挥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县级社有资本投资平台投资、社有企业或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带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改建、开放办社吸纳等多种方式重建、新建“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

二是加速推进开放办社。推广“党建带社建、社建促党建、村社共建”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组织优势、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服务优势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优势,从共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抓精准脱贫、共育干部队伍着手,加强互助合作,融合发展,与村级党组织一道打造强村富民新载体。拓宽基层供销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构建以村“两委”、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体系,形成共建共享共赢机制,使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资源、发展优势、发展活力,实现基层党组织得加强、村集体经济得壮大、供销社得发展、农民群众得实惠的合作多赢新局面。

三是加速推进服务创新。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和集镇规划,充分利用和盘活供销社在乡村的厂房、仓库等土地资源和社有资产,合理布局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和社区服务中心, 不断推动农村服务设施提档升级,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不断适应城乡融合发展新要求,不断助力农村消费环境改善。促进基层供销社与社区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等加强合作,主动将供销合作服务、电商服务与政务服务、社会事务服务相结合,积极发展农业专业服务队,促进农业“接二连三”发展,实现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技能培训、电商物流、信息咨询、文体娱乐、养老幼教、金融代办、社区医疗、餐饮住宿、乡村旅游等的深度融合,为农民生产提供一条龙式专业综合服务, 扩充和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功能,破解农业生产缺劳力、缺技术等突出问题,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文化兴盛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进一步积极领办创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是加速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积极鼓励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利用自身人才、网络、组织、营销等优势,采取产权结合、牵头领办、业务连接、项目扶持、融资支持等方式,吸纳农民、产业大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等,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形式,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创办、领办、合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产业交叉、功能互补、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以融合发展促进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优势叠加。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组建新的基层供销社或入股基层供销社,积极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担任基层供销社负责人,形成紧密的产权关系,在组织上、经济上实现与农民的紧密联结。积极探索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财务代账、档案管理、政务代办、涉农项目、农村金融等服务。

二是加速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为抓手,通过典型引路,促成本地区同一产品或产业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实行大小联合、配套联合、强强联合,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和效益,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打造一批示范性现代农业精品园、种养殖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行业规范和要求加强专业生产合作,着力解决农民个体和单个合作社解决不了的加工、技术、市场和资金等问题,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凝聚力和带动力,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名品、名企、名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再合作,实现抱团快速发展,为联合销售、创立品牌、应对市场风险提供强有力的载体支撑。

三是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因地制宜开展“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立足耕、种、管、收、加、贮、销全产业链,不断延伸土地托管服务链条,丰富服务内容和手段,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积极推动土地托管服务由主要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向小农户延伸,由主要面向大田粮食作物向其他地貌、其他作物延伸,满足农业生产多样化服务需求。重点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庄稼医院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便利化服务。积极整合系统内外服务资源,形成供销社为农服务规模优势,规范托管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土地托管全过程档案和科学的评价程序,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服务品牌。构建供销社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完善农产品加工、流通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等功能,促进智慧农业发展。

(三)进一步稳步发展社员股金服务社。

一是依法设立。严格按照社员制、封闭运行、制度健全、操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通过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自愿出资等方式组建社员股金服务社,积极为社员提供方便、快捷的资金互助融通服务。

二是建立健全运行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社员股金服务社财务管理、运行监管、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创新融资服务方式,从严防控风险,确保在资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员股金服务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员中的桥梁作用,提升为社员服务的能力。

三是完善社员信用考评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开展育信、征信、评信、用信等工作,建立健全社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评价、应用机制,积极开展各种支付、结算等便利活动,为构建安全有效的资金互助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四)进一步促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深度融合。

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按照合作制理念,以基层供销社为主体,在巩固提升自身实力和服务功能的基础上,通过创办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发展社员股金服务社,聚焦激活生产要素,整合供销社的流通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资金优势,实现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深度融合,使传统供销社具备生产、流通、金融等多种服务功能。

要加快“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建设步伐,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社员股金服务社及其社员之间相互入股参股,进一步完善产业经营服务、拓展资本经营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推动基层供销社由传统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实现服务资源功能化、服务功能体系化,把基层供销社打造成为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和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把“三社”服务功能和运行机制深度融合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三种服务功能的整合和三种服务体系的融合,推动供销社结合自身优势和职能在农村深入开展“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金变股金、产品变商品、农民变社员、社员变工人”的供销特色“六变”新模式。

四、继续加强“贵农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加快“贵农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要利用现有产业园区、空置厂房等资源加快建立县级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电商创业人员提供农产品网上批发和产销对接、业务指导、宣传推广等服务。要加大对基层供销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站点信息化改造力度,将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终端改造成为统一风格的“实体+电商”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实现“一乡一站、一村一点”,在为农民提供传统经营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开辟网上购物、网上销售、快件收集配送、车票机票代购、话费充值、电费代缴、贵阳银行信贷办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新功能。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手段,促进供销社实体网点与生鲜农产品经营企业合作,构建供销电商“本地生活网”,通过“时令预定”、“网订店取”、“网订店送”、“农校对接”、“农超对接”等方式,为一定区域内城乡居民、社会团体提供生鲜农产品直配、快递收发等终端配送服务,畅通农产品进城销售“最后一百米”,助推贵州绿色农产品“泉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经纪人以及乡村景点、乡村旅馆、民间艺人等经营主体,通过“贵农网”和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推广和旅游促销等业务,促进黔货出山和旅游业繁荣发展。加大现代冷链物流管理和技术应用,对现有仓库、配送中心、超市、便利店等配送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全程的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实体商业配送网络与电商物流配送网络的协同共享。推进供销社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知名电商和城乡客运站等的合作,加快建立适应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农村电商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电商人才骨干培训力度。县级供销社要积极承担县域电商发展责任,充分利用“贵农网”等电商公司和电商运营中心,开展面向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电商技能、面向党政工作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电商战略决策、面向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的电商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主体发展农产品电商的能力和水平,使之成为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突破电商产业发展人才困境,为我省农村电商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对新时代“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责无旁贷。要正确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的辩证关系,牢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给供销社发展带来的难得机遇,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促进农村持续发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一)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供销社要依托农资和再生资源服务网络,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充分发挥供销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推广生物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开展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二是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各级供销社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当地政府授权和支持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积极参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培养和强化农村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

三是完善城乡回收利用网络功能。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积极承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职能,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在机制、人力资源、物流、设施、平台等方面开展“两网融合”,完善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在提升和完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基础上,积极将城市完备的网络体系延伸到乡村,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服务。

(二)坚决完成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任务。

参与脱贫攻坚是党和政府交给供销社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供销社参与乡村振兴,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要立足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积极吸纳贫困户入社入企,在组织上、经济上与农民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电商平台、连锁超市与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有效对接,让贫困群众从流通环节分享更多收益。依托省社下属的职业院校,优先招收贫困户家庭子女入学,针对贫困户定期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技能。

六、继续加强措施保障

夯实基层基础是供销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和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紧迫任务,必须统一认识,全力推进。各级供销社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建立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强化督导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社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形成抓基层、打基础、促振兴的合力。制定的工作方案要与当地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衔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要积极培育载体,推动系统各级龙头企业与县以下对接,带动基层组织加快发展。要坚持“开放办社、合作兴社、招商强社”,将供销社的组织网络优势和社会资本的经营灵活优势紧密结合,增强基层组织发展活力。要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体现市场经济规律和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干事创业热情。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商务等部门和农发行、农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从政策、资金、项目和信贷等方面给予供销社倾斜支持,重点支持“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贵农网”基层体系建设。各级供销社要积极参与总社“千县千社”振兴计划项目,进一步加大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加强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切实发挥支持基层建设、振兴乡村的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要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基层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注重培养干部人才队伍的专业思维、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省社直属职业院校要积极与社有企业、县级供销社合作开展涉农专业技术、股金业务知识等培训,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要拓宽人才交流渠道,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积极创造条件把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技推广人员、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村青年等人才吸收到基层供销社队伍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爱供销合作事业的工作队伍。

(五)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各级供销社要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发展规划和参与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省社将把市(州)供销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纳入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同时纳入综合改革专项督导内容,定期评估、跟踪问效。对各地在基层组织建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创新模式,省社将通过现场会、交流会等示范带动形式,及时认真总结并大力宣传推广,引导全系统进一步重视、关心、支持基层组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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