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省供销社直属系统 “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申报活动的通知
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2017年省文明委关于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省社直属机关党委2017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安排,为持续推进省供销社直属系统深入开展以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创文明窗口(处室)、树服务品牌,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为主要内容的“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形式、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完善创建活动标准,近期省直机关文明办结合2016年省直各单位创建活动实际,对2017年开展创建工作的有关考核标准、申报事项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2017年省供销社直属系统开展“三创三树”创建申报活动的总体原则和要求仍按照省直工委、省文明办《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开展“三创三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直党通〔2016〕14号)执行,现将2017年省社直属系统开展创建申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内容及标准
1、创文明单位、树奋进团队。创建标准见附件1。
2、创文明窗口(处室)、树服务品牌。创建标准见附件2、附件3。
3、创文明标兵、树奉献榜样。创建标准见附件4。
二、组织申报
10月15日前,根据评分细则,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进行自查评分,达到90分以上的,按照自愿原则向省社直属机关党委进行申报。申报时须具备的材料为:申报表及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申报单位和个人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意见1份。
三、推荐申报事项
1、已获得全国、省级文明单位、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不再参加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申报,但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省文明委的复查验收。成绩突出的,可继续保持原有荣誉称号或作为推荐申报上一个荣誉称号的基础条件。
2、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是省直机关综合性荣誉称号,申报时应有一定荣誉基础。获得省直级以上表彰的单位或在2015—2016年度目标绩效考评中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方可申报参评。
3、窗口是指省社直属系统中对社会承担独立服务职能的部门。
4、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处室)、文明标兵的推荐,均由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创建标准评结束后,由直属机关党委采取适当方式直属系统内部评选推荐产生后向省直工委申报。届时,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申报文明单位,以及文明窗口(处室)、文明标兵,均由机关党委提出推荐意见,进行统一申报。
5、已获得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处室、文明标兵的,今年不再申报。
6、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不限。省直机关文明窗口(处室)按照不超过单位内设机构10%的比例进行推荐申报。省直机关文明标兵的推荐:干部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单位,每类可推荐1名;200人以上的单位,每类可推荐2名;1000人以上的单位或系统每类可推荐4名。
7、申报省直机关文明窗口(处室)、文明标兵的,在申报前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文明单位的评选。
(1)领导班子不团结,干部职工意见大的;
(2)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近两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4)干部、职工中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因工作失职、言行失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重点培育创建对象
1.贵州省直机关“文明窗口”——贵州省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贵州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处室”——电商办
3.贵州省直机关“文明标兵”——由省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本单位、本处室实际情况,结合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
以上重点创建对象于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书面一式三份报送党办,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48493703@qq.com。
五、工作要求
省社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把创建申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目标实现。省社机关纪委将对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开展创建申报活动落实情况以及机关作风、仪容仪表、服务态度、环境卫生、节水节电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附件:1、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2、贵州省直机关“文明窗口”创建标准
3、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处室”创建标准
4、贵州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创建标准
5、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申报表
6、贵州省直机关“文明窗口”申报表
7、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处室”申报表
8、贵州省直机关“文明标兵”申报表
贵州省供销社直属机关党委
2017年4月6日
附件1
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实评分 |
领导 班子 建设 | 1、班子团结,作风务实,凝聚力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办实事、好事,干部职工满意率在90%以上。 | 5 | ||
2、坚持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吸收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 | 5 | |||
3、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有举措,工、青、妇工作有成效。 | 5 | |||
思想 政治 教育 | 4、学习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等活动。 | 5 | ||
5、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并有一定成效。 | 5 | |||
6、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强化岗位督查与考核。 | 5 | |||
7、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 5 | |||
8、建立干部职工思想舆情收集机制,及时掌握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 | 5 | |||
文明 创建 | 9、文明创建工作列入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工作机构健全,有创建实施方案,有文明守则或行为规范。 | 4 | ||
10、建立“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活动台账,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或简报。 | 4 | |||
11、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各类文体活动。 | 4 | |||
12、广泛开展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妇女之家创建活动。 | 4 | |||
13、建立文化走廊、宣传橱窗等,内容丰富。 | 4 | |||
14、大力培养、宣传、选树先进典型,坚持开展创先争优系列评选活动,建立先进典型档案。 | 4 | |||
环境 建设 | 15、有环境卫生检查制度,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优美、干净。 | 4 | ||
16、建立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和勤俭节约活动(无职工食堂单位除外)。 | 4 | |||
17、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无失密、泄密、火灾、交通等安全责任事故 | 4 | |||
民主 管理 | 18、适时召开职代会或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单位重大工作或重大事项。 | 4 | ||
19、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4 | |||
20、自觉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无上访、无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发生。 | 4 | |||
志愿者服务 | 21、建立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有志愿者服务队伍名册。 | 4 | ||
22、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和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有活动记录。 | 4 | |||
23、注册登记志愿者不少于全体职工的20%。 | 4 | |||
小计 | 100 | |||
附件2
贵州省直机关“文明窗口”创建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实评分 |
优质 管理 | 1、窗口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落实,班子坚强有力。 | 6 | ||
2、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台账。 | 6 | |||
3、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年度工作考核位居本单位或窗口行业前列。 | 6 | |||
4、有比较规范的宣传设施和宣传阵地,积极完成各项教育、培训任务。 | 6 | |||
5、积极动员职工加入注册志愿者队伍,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 6 | |||
6、主管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定期到窗口督促指导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 6 | |||
优质 服务 | 7、办事程序规范,实行办事公开,限时办结。 | 6 | ||
8、工作人员上岗仪表整洁,配戴工作证,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用语文明。 | 6 | |||
9、坚持经常性文明礼仪教育,开展学先进、树新风活动,注重职工的礼仪知识教育和礼仪形象的培养。 | 6 | |||
10、坚持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职工广泛参与,活动贴近群众。 | 6 | |||
11、各种服务设施齐全,保养良好,安全实用,运转正常,服务效率高。 | 5 | |||
优美 环境 | 12、有健全的卫生保洁制度,环境净化、绿化、美化。 | 5 | ||
13、办事大厅整洁、美观、明亮。 | 5 | |||
14、办公室整洁规范,门前有规范的工作标志,室内有规范的制度,环境优雅,整洁。 | 5 | |||
强化 监督 | 15、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和党纪教育,严守财经纪律,做到财务公开、帐目清楚,无违纪违规现象。 | 5 | ||
16、实行公开服务承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有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并严格考核,优质服务社会满意率达80%以上。 | 5 | |||
17、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和劳动纪律,按操作规程办事(服务),服务环境井然有序。 | 5 | |||
1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得力,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 5 | |||
合计 |
注: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可申报省直机关文明窗口。
附件3
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处室”创建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实评分 |
思想素质好 | 1、落实党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 5 | ||
2、积极组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有学习、培训记录。 | 5 | |||
3、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培养和教育,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或活动台账。 | 5 | |||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 5 | |||
遵纪守法好 | 5、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活动。 | 5 | ||
6、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和安全稳定各项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问题和泄密、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发生。 | 5 | |||
7、认真执行政治纪律 “十严禁”、作风建设“十不准”等规定,遵守纪律,无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问题,上班期间无上网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 5 | |||
工作实绩好 | 8、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到位,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 | 5 | ||
9、工作上有点子、有办法,开拓创新意识强,在探索本处室业务工作的新路子上成效明显,在一定范围内受到关注或媒体宣传报道。 | 5 | |||
10、工作成绩突出,目标绩效考核在本单位处于前列。 | 5 | |||
11、办文、办会、办事规范、有序、高效,无明显错漏现象。 | 5 | |||
服务意识好 | 1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处室领导威信高,人员团结协作精神强。 | 5 | ||
13、注重调查研究,年内本处室组织开展工作调研1次以上,并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 5 | |||
14、宗旨意识强,服务质量优,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礼貌待人。 | 5 | |||
15、建立首问负责制,处理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和要求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能合理解释,并主动联系告知相关处室(部门)。 | 5 | |||
16、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正派,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和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负责任的现象。 | 5 | |||
17、处室职工加入注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送温暖、献爱心和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 | 5 | |||
工作环境好 | 18、办公室有规范的工作标志或指示,建立处室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并有明确标识。 | 5 | ||
19、办公场所整洁美观,设施用具摆放有序,地面、墙面、门窗和办公用品等保持整洁、规范。 | 5 | |||
20、节约用水、用电和其他办公用品,不擅自使用高耗电、高污染用具,下班后关好门窗,人走灯灭。 | 5 | |||
合计 |
注: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可申报省直机关文明处室。
附件4
贵州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创建标准
项目 | 内容 |
崇尚学习、品德高尚 | 刻苦学习钻研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思想素质高、模范作用好,为人公道正派,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准则,维护公共道德秩序,履行公共道德义务,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勇于进取,改革创新,成为本单位或本系统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岗位能手或业务带头人。 |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
助人为乐、无私奉献 | 热心为他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经常对有困难的同志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 |
诚实守信、服务规范 | 礼貌待人、文明用语、态度热情,熟悉业务知识,解答问题耐心细致,服务及时周到,办事效率高,获得服务对象一致好评。 |
尊老爱幼、崇尚文明 | 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尊重长辈,赡养老人,夫妻平等,教育子女,遵纪守法,讲究卫生,爱护环境,尊重邻里。 |
见义勇为、敢于担当 | 在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利益遇到不法侵害和危险时刻,敢于挺身而出,援手相救,伸张正义,甚至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注:以上6个方面条件,在其中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都可以参加评选推荐。
附件5
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 法人代表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获省直级以上荣誉、 奖励 | |||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注: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基本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省 文 明 办 审 批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省 直 机 关 工 委 审 批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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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贵州省直机关“文明窗口”申报表
申报单位 | 创建窗口 名称 | ||
窗口负责人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获省直级以上荣誉、 奖励 | |||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注: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基本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省 文 明 办 审 批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省 直 机 关 工 委 审 批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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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贵州省直机关“文明处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 | 创建处室 | ||
处室负责人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获省直级以上荣誉、 奖励 | |||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注:创建成效简介内容包括:①单位基本概况;②主要业务指标;③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简介字数在800字以内。
创 建 成 效 简 介 |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省 文 明 办 审 批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省 直 机 关 工 委 审 批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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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贵州省直机关“文明标兵”申报表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性别 | 2寸相片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文化 程度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推荐 类别 | 崇尚学习、品德高尚()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助人为乐、无私奉献()诚实守信、服务规范() 孝老爱亲、崇尚文明()见义勇为、敢于担当() 请在相应推荐类别括号内打“√” | |||||||||||||
曾获 主要 奖励 | ||||||||||||||
简 要 事 迹 (200字 左右) |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省 文 明 办 审 批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省 直 机 关 工 委 审 批 意 见 | 年月日 (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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