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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 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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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

二、“十二五”发展回顾

(一)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增长,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二)立法工作率先突破,法制环境得到优化

(三)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社有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四)“新网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商品流通体系逐步完善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效显著,为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六)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为农服务功能逐步拓宽

(七)农村合作金融稳步发展,金融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八)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产教融合效果明显

(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加快,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

三、“十三五” 机遇与挑战

(一)发展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四、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五、“十三五”发展目标

六、“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

(一)以“三位一体”为统领,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

1.分类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

2.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

3.创新发展“三位一体”合作社

(二)以发展农村电商为突破口,提升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1.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终端网络

2.加强农村商品流通运营服务

3.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

4.着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三)以转型升级为重点,着力构建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体系

1.推进社有企业机制改革

2.扩大社有企业开放合作

3.加快社有企业业务转型升级

(四)以创新服务为抓手,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

2.大力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3.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4.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五)以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全面优化联合社行业指导体系

1.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

2.理顺社有资产监管体制

3.推动联合社与行业协会融合发展

(六)以提升能力为导向,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1.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2.完善选拔任用机制

3.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4.完善竞争激励机制

5.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完善管理制度

(三)争取政策资金

(四)重视文化建设

(五)加强合作交流

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

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

一、序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总结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十二五”期间的成绩与经验,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确未来五年供销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对于推动贵州供销合作事业不断前进,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国总社的决策部署,编制《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

二、“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贵州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的重要阶段。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供销总社的悉心指导下,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在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经营服务网络、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提供了有力支撑。全省供销合作社正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合作转变。

(一)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增长,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2015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完成购销总额465.5亿元,消费品零售额156.4亿元,农资销售总额56.5亿元,商品批发(交易)市场交易额65.3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加361.8亿元、138.5亿元、31.6亿元、43.8亿元,平均增长率分别为35.01%、54.22%、17.83%、24.94%。全系统2015年社会贡献总额达8.6亿元。

(二)立法工作率先突破,法制环境得到优化。

省供销合作社率先在全国启动立法工作,经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贵州省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于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结束了全省供销合作社半个多世纪缺法可依的历史,对于优化贵州乃至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法制环境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该条例的出台对我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社有资产管理、经营与服务、扶持与保障等给予了明确规定,是巩固供销合作社地位、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规范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的重要法律武器。

(三)基层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社有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截至2015年末,全系统共建有基层供销合作社1341个、社有企业697家、农民合作社5529个、入社社员29.27万人、各类协会282个、共有团体会员3471个、个人会员25245人。全系统社有企业资产总额98.22亿元、实现利润3.7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8亿元,比2010年分别增长了54.85亿元、3.39亿元、29.47亿元,增长率分别为126.5%、897.3%、345.5%,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8%、58%、35%。

(四)“新网工程”深入推进,农村商品流通体系逐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共争取“新网工程”专项资金1.72亿元,现已建成配送中心306个,经营服务网点近2万个,覆盖了全省100%的乡镇和95%的行政村,各类交易市场168个。随着“新网工程”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日用消费品零售、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经营服务网络日益完善,全系统农资销售进一步确立了主渠道地位,日用消费品零售业务快速增长,农副产品购销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也稳步开展。

(五)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效显著,助农增收能力不断提高。

截至2015年末,共培育各级龙头企业64家,领办农民合作社5529个,建立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609个、面积47.51万亩,建设庄稼医院1631家,参与建设25个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全系统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程度显著提升,逐渐形成了以茶叶、辣椒、杂粮、干鲜果、蔬菜、中药材、畜禽养殖等为主的农业产业。通过引导农民发展特色农业和订单农业,全省供销社系统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不断增强。

(六)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为农服务功能逐步拓宽。

2015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县级农村电子商务由省供销合作社牵头落实的总要求,省供销合作社制订了《贵州省供销合作社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着力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全要素、全覆盖的新型供销合作社网络服务体系”。  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共同努力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突飞猛进,已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电子商务研究机构——贵州省农村电子商务研究院,注册成立了贵州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引入社会资本作为战略投资合作伙伴,组建了“贵农网”、“贵农金融”等平台,建成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827个,各级供销合作社农村电商企业累计实现交易额3.80亿元。

(七)农村合作金融稳步发展,金融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共建有各类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组织105户,其中社员股金专业合作社35家,吸收社员股金7亿多元;农民资金互助社19家,入社农户达5700余户,互助金金额达6000余万元;成立小额贷款公司8家,注册资本金1.45亿元;资产投资公司2家,注册资本3500万元。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与当地社保部门及商业银行合作,广泛开展社保缴费和支付、存取款和POS刷卡消费等业务,使广大农民群众足不出村寨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八)职业教育发展迅速,产教融合效果明显。

“十二五”期间,成立了“贵州省茶技术茶文化职业技术学校”(与省经济学校属“两块牌子,一个机构”),“三”所职业学校抢抓“全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省教育9+3发展”大好机遇,实现了在全省、全国职业教育中的大发展。省经济学校(省茶校)被确定为首批“贵州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单位”、首批“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省内贸学校进入“全省首批27所示范性中职学校”、“全省首批20所校本研训示范性中职学校”。两所学校秉承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办学传统与特色,以向行业和社会培养输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发挥重点专业建设的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不断推进教育教学内容创新、规范化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两所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水平都进入全省前列、全国先进行业。

(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加快,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

根据贵州省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战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筛选了修文、余庆、平坝等10个县为供销社系统改革试点县,紧紧围绕“改革自我,服务农民”的目标,不断扩大经营范围、服务领域,在继续发展传统实体供销的基础上,采用“线上网络化,线下实体化”的发展模式,着力搭建服务城乡居民的大数据服务平台与经营网络。综合改革试点的推进进一步拓宽了基层供销社的服务领域,其中开阳、雷山等县供销社指导的产业生态茶园已形成规模并彰显成效,为下一步实现“茶旅一体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十三五” 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期间是贵州省全面实施“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与城镇化的提速,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业现代化不断升级,作为服务“三农”的供销合作社,既要抢抓良好的发展机遇,又必须迎接严峻的挑战,大力推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发展机遇。

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注入活力。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为“十三五”期间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把促进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提升到战略高度。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服务与产品供给的增加,供销合作社将在承担涉农公益性服务方面,成为政府信得过、抓得住、用得上的平台与载体。

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为供销合作社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十三五”期间,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将深刻变化,农业结构调整将加速转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推进,将朝着农业现代化迅速迈进。当前,农业生产经营中依然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能有效对接的突出矛盾,其关键是缺少一个能将二者有机联系起来的中介组织,作为根植农村、以为“三农”服务为己任,与农村、农民和农业有着天然联系和多年为农服务基础的经验的供销合作社来说,完全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承担起农户与市场、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城乡居民需求升级为供销合作社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扩大国内需求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长期战略方针和根本着力点,城乡居民的消费市场正在启动,而且传统的消费观念、消费结构与消费方式正发生深刻变化。供销合作社长期扎根农村、熟悉农民需求,有比较完善的经营网络和经验丰富的营销队伍,尤其是通过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在农村地区的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在搞活农村流通、开拓农村市场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随着农村消费需求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村市场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潜力快速释放,供销合作社的发展速度必将进一步加快。

(二)面临的挑战。

管理体制滞后运营机制僵化。供销社虽然是合作经济组织,但还是依靠政府赋予的职能以行政体的模式存在,并实行松散的层级管理,各层级间所掌握的资源分属不同的主体,无法实现资源的统筹调配运作。供销社与政府、供销社与社有企业之间的关系长期不明晰,企业运营机制僵化管理效率低下,供销社的市场职能和社有企业的经济属性都得不到充分发挥。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基层社组织较为松散,经营服务体系不够完善,联合社行业指导能力有待提升,社有企业改革和资产管理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任务艰巨,为农服务手段和方式相对落后,科技教育水平、人才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系统联合能力比较薄弱。贵州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主要的原因在于全产业链的服务难以形成。对供销合作社来说,突破系统联合的瓶颈,贯通城乡的资源,建立全产业链条,是真正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成为骨干力量的关键,这对供销合作社目前的体制和机制形成极大挑战。

“十三五”将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纵深全面推开、全省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重点领域的改革任务要取得实质性突破,综合改革还必须严守“五条底线”,即:不能把为农服务的宗旨改丢了,不能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市场经济方向改偏了,不能搞“一刀切”。

四、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连接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围绕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大力推进“三位一体”、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三大创新”;着力构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联合社行业指导体系、人才队伍体系“六大体系”;努力实现全系统购销总额年均增速达16.6%以上,到2020年达到1000亿元的“千亿目标”,切实增强贵州省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原则。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制原则。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坚持市场化原则。遵循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手段,开展经营服务。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坚持创新发展原则。积极探索新领域、新模式、新业态。

五、“十三五”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建设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十三五”期间,各项经济指标预测如表1所示。

——全系统购销总额年均增速达16.6%以上,到2020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消费品零售额34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亿元,社会贡献总额20亿元;

——发展“三位一体”合作社1000个;

——普遍组建供销集团公司或资产运营中心,社有企业资产总额150亿元,所有者权益50亿元;

——领办农民合作社达10000家,培育年销售入(交易额)超亿元的农村商贸流通及加工龙头企业50家,培育重点市场100个,市场交易额135亿元;

——构建省供销合作社“贵农网”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10000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1000个乡镇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园(物流园)+创客中心、100个市县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20亿元;

——探索构建全省普惠制的合作金融服务体系,全省70%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额达30亿元。

表1   “十三五”时期供销合作社发展主要目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单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长率%

1

购销总额(亿元)

465.5

1000

16.6

2

销售总额(亿元)

238

510

16.6

3

利润总额(亿元)

4

8

14.9

4

社会贡献总额(亿元)

10

20

14.9

5

资产总额(亿元)

103.8

150

7.7

6

所有者权益(亿元)

40.7

50

4.2

7

消费品零售额(亿元)

156

340

16.6

8

市场交易额(亿元)

65

140

16.6

9

农产品购进额(亿元)

25

50

14.9

10

电子商务交易额(亿元)

3.6

120

101.6

11

金融服务额(亿元)

2.6

30

63.1

12

三位一体”合作社(个)

1000

——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  

5529

10000

12.6

14

行业协会(个)

282

350

1.4

15

营业收入(交易额)超亿元的农村商贸流通及加工龙头企业(个)

13

50

30.9

六、“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

(一)以建设“三位一体”合作社为统领,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

“三位一体”是在供销社现有的基层社、农民合作社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之上产生的农村合作经济升级版,是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经营水平为目的,是适应贵州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脱贫致富迫切需要,构建的融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于一体的立体式、复合型农村合作体系。“十三五”期间,不仅要进一步大力推进基层社建设与改造,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社,还要以“三位一体”为统领逐步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1.分类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

明确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高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础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推进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不断提升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

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对组织健全、设施完善、资产完好的基层社,通过项目支持、产业转型、服务创新等途径,推动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社有股金服务社融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的发展,加快形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对于资产剩余不多、经济实力一般的基层社,通过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逐步恢复经营服务功能。对于基层社空白的乡镇,通过吸纳农村各类为农服务主体,引进龙头企业或农村能人,联合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依托中心超市、新型庄稼医院、村级综合服务社(站)等供销社自身经营服务网点,按照合作制原则组建基层社。

规范基层社管理。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不断扩大基层社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2.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

壮大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鼓励社有企业、基层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围绕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等区域范围内建立区域性的农民合作组织,吸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基层供销社和金融组织参股入会,强化区域内农民的联合发展。

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继续开展“农民合作示范社”创建活动,制定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创建标准,完善示范性农民合作社评定机制。通过整合提升,建设一批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民主、财务核算规范、运行机制完善、利益分配合理的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增强其经营服务能力、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提升农民合作社运营水平。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健全农民合作社内部生产合作制度,全面开展技术、品种、育种、播种、植保、机收等方面的生产合作,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环节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市场主体的对接,积极开展与超市、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农产品产销的联合合作。大力发展农资、农产品等电子商务,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打造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鼓励农民合作社统一购买农资服务,构建农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

3.创新发展“三位一体”合作社。

结合“三变改革”(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和经营优势,在专业合作社比较成熟、社员股金服务社(资金互助社)运作比较规范的乡镇,先行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社(资金互助社)和专业合作社“三位一体”试点,以专业合作为基础、以供销合作为带动、以信用合作为支撑,建设面向“三农”、条块交融、功能完备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产品销售的通畅化和农民融资的便利化推动农业生产向专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在创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探索出一条成功之路。

(二)以发展农村电商为突破口,提升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通过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构建立起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遍布全省、覆盖乡村的经营服务网络,供销社已成为贵州省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力军。随着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和电子商务向农村的快速渗透,贵州省供销社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必须加快向连锁化和电商化转型,以发展农村电商为突破口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终端网络。

推进流通网络合理布局。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商业网点分布,按照优化布局、提升功能的要求推进“一网多用”,促进网络有效对接和资源高效利用,努力形成竞合优势。重点抓好流通网络关键点的建设,实现低成本、高效益、集约式发展。

强化联动机制。发挥大型连锁零售、物流、农产品经营、电子商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龙头带动作用,以资本和现代产权制度为纽带,抓好联合对接,促进联合合作,发展具有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特征的中小型流通企业主体,增强区域竞争优势。依托基层经营服务网络资源,推动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网络纵向对接,促进功能相同的流通网络节点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横向联合,实现资源共享和设施积聚,推动流通网络体系的一体化建设和联动发展。

建设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以“贵农网”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通过网点改造、资产重组、社会加盟等多种形式,加大现有基层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力度,将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终端全部改造成为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实现“一乡一站、一村一点”,  在继续搞好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产品收购等经营服务的基础上,使其具备网络购物、农产品网上销售、快递包裹代收、车票代购、转账汇款等便民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将遍布城乡的门店“网”起来,打通实体终端网络。

2.加强农村商品流通运营服务。

建设市县级电子商务服务(运营)中心。鼓励依托现有产业园区、空置厂房等闲置土地资源,建设市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运营)中心,为电子商务创业、电子商务运营企业提供产品摄影、包装设计、仓储配送、物流快递、融资等中介服务;负责组织县域产品公共品牌的宣传推广;指导和管理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开组相关业务;负责与电子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同行服务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对接交流,组织各类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为县域电子商务发展服务。

完善快递物流配送网络。充分利用系统企业消费品、农资、农产品等物流配送资源,联合快递物流企业、知名电商建立县级运营中心,构建县级物流服务综合平台,  提高配送能力,降低物流成本。引导快递企业为特色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运输的标准化、定制化服务,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供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的快递服务。鼓励快递企业积极服务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对接城市农产品集散地、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的有效渠道,为农产品进城提供有效服务。继续做好各级配送中心建设,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物流体系的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水平。

3.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

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结构。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农业产业化项目为依托,在重要的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和物流中心节点地区,采取整合闲置土地、多方筹资、招商合作等方式,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季节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建设力度。

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对基础设施薄弱、经营规模较小、交易方式落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改造仓储配送、加工包装、交易场所、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拓展经营领域,扩大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提高经营服务水平。

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升级。按照优化存量、提升质量的思路,对设施较为健全、经营规模较大、辐射能力较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不断优化其经营模式,通过引入组织化、规模化市场交易主体,加快质量检验检测、电子结算、冷链物流等技术应用,全面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

4.着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利用“贵农网”电商平台集聚资源、凝合要素,形成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拳头”优势,全系统要积极参与“贵农网”电商平台建设,主动集聚本地线下特色产品资源与平台对接,实现一体化发展。稳步发展中一批能够持续运营、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区域性电商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法发展;围绕当地特色优势资源,着力建设一批供销合作传统产业领域的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

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运作模式,打造贵州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引领贵州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鼓励社有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以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大学毕业生等有潜力、能成长的创业群体为重点,利用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培训职能,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引导金融、物流、营销等电子商务企业与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开发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努力在在网库建设、资金结算、物流快递、仓储物流、营销推广等方面为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立足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充分发挥社有企业、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作用,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手段,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整合当地农产品资源,实施“地域化、品牌化”战略,通过自建平台、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开展网上销售,着力打造贵州品牌,重点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优势产品,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各地推广名优土特产的重要抓手。联合农民合作社、商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连锁经营服务网点,大力发展面向本地区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拓展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利用物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提高农业产业化的智能化水平。建立反映农产品供求关系、价格信息等方面的行业大数据资源,积极拓展数据增值服务。推进电子商务在公共缴费、社区服务、购票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共事业和社区服务平台,鼓励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拍卖交易等在平台的应用。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加快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开发能够有效带动市场需求的手机APP销售平台,实现传统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的有机结合。

(三)以转型升级为重点,着力构建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体系。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联合合作为手段,完善社有企业经营机制,激发社有企业发展活力,提升社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推进社有企业机制改革。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现社有企业股权结构多元化。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社有企业经营管理、投资融资、劳动用工、收入分配、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权责归属,逐步完善市场化的运行机制。

科学设置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以完善社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为重点,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权利与责任相一致、收入与绩效相挂钩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探索社有参股企业股权代表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深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供销合作社发展相适应的劳动、人事、分配等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企业活力。健全财务、审计、项目、投融资、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审批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维护企业和投资者权益。构建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行战略管理、风险管理、流程管理、目标管理等现代管理方法,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扩大社有企业开放合作。

推动本级企业集团化发展。各级联合社要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推进本级社有企业整合重组,采取合并、划转、收购等多种方式,培育核心竞争力,发挥独特优势,做大做强社有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供销集团、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经营结构和资产结构,不断提升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推动不同层级企业合作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和重组,实现社有企业跨层级、跨地区并购、重组、联合合作。努力在农资、日用消费品、鲜活农产品、再生资源等重要涉农领域,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大型供销集团。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项目、品牌、业务为纽带,按照市场规则,积极推进社有企业的业务联动和网络整合,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推动社有企业混合发展。加快与系统外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以城乡公共服务、现代农业技术、生态环保产业和山地特色农业项目为重点,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民营、外资企业及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促进社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社有资本运行效率。

3.加快社有企业业务转型升级。

大力推进流通业务连锁化与电商化。加强连锁经营体系和物流配送能力建设,逐步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积极开展电商网络零售业务,实现线下线上经营协同发展,以互联网思维推进流通方式创新,拓展移动互联网营销,努力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构建农产品流通企业、采购商、生产者紧密合作的农商产业联盟,形成集网上交易、供应链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等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

推进特色产业规模化和品牌化。进一步以农民合作社与行业协会为依托,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方式,逐步扩大特色农业项目的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与行业协会对优质项目的技术辅导和持续跟踪服务,以生态和环保理念作为贵州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条主线,逐步让贵州特色产品以“绿色”品牌扎根在消费者心中。

推进新兴产业多元化和专业化。鼓励条件成熟的社有企业实现多元化发展,努力在农业科技、房地产开发、金融服务、涉农保险、家政、养老幼教、小微企业孵化、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业务中寻找商业机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市场前景广阔、获利能力强的产业,要坚持走专业化道路,以专业化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产品档次,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

(四)以创新服务为抓手,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创新服务机制,集聚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平台,加快构建规模化、综合性、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赫尔综合平台。

1.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

探索土地托管服务。以提高市场化服务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切入点,引导社有企业成立专业服务公司、基层社组建为农服务中心,采取合作经营、订单服务、承包租赁、半托管、全托管等模式,开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环节的系列化服务,形成“农民外出打工、我为农民打工”的农业服务格局,切实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积极借鉴成熟地区成功经验,探索适合山地需求的土地托管新模式。

尝试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组织优势,积极参与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依托,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政策协调,创新服务形式,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服务;以基层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组建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引导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

加强庄稼医院农业科技服务。按照庄稼医院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大软硬件投入,扩展业务功能,提升农资技术储备,扎实推进庄稼医院科技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技物结合的优势,拓展服务内容。创新科技推广机制,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农业技术培训、安全用药指导、植物健康知识讲座、病虫害防治知识讲解、新产品宣传推广等多种培训活动,全面提升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

深化农资经营服务。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趋势,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利用农资经营渠道,推进技物结合,以定制服务引导销售,形成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推动农资经营网络下沉,开展差异化和精准化营销,扩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资直供比例。推动农资销售服务与生产作业、加工储藏、市场营销相结合,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延伸服务链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2.大力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依托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以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为方向,加快建设一批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一批区域性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引领和带动农业转型升级,建立放心、安全、稳定的农产品货源基地。

推进农产品商品化加工。以市场为导向,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实现专业化生产,实现规模经济,突破农民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格局。做好农产品质量检验服务,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透明化。组织地方特色农产品进超市、进市区、进校园、进食堂直销,创造条件组织网络外销,实现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基础助推农产品商品化发展。

推进农产品流通品牌化营销。注重打造地方特色,塑造地方品牌,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各地推广名优土特产的重要抓手。依托全省“一村一品、一县多品”计划,结合各地生态属性与文化内涵,配以特色图片、视频、文字介绍,通过市场化运作,对产品进行深度包装。借助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搜索引擎等营销工具进行全方位、多领域、高密度的宣传介绍,不断扩大“黔货”的品牌影响力。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参与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生产标准化、产业集群化,覆盖农业主导产业,具有山区特色的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藏、保险、分级、包装、运销等,  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鼓励系统内各单位以附加值高的农产品为重点,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走出一条保护生态、发展经济、打造特色的新路子,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优化升级。

3.稳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合力发展社员股金服务。按照社员制、封闭性、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运行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原则,组建社员股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资金互助社,开展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内部资金互助合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打造为“三农”服务的资金互助平台,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积极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平台集聚各方资源,搭建网上的农村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开展P2P、P2C等资金供求网贷模式,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公开、公平、安全可靠、收益合理、快捷方便的投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农村金融与电商平台的高度契合,利用电商平台沉淀的数据发展农村新经济,拓宽农村金融发展空间。

设立贵州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采取市场化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服务“三农”,通过股权投入等方式共同发起设立“贵州省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基金投资方向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服务“三农”的工作大局,支持供销社“四大网络”建设以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动成立中小银行。引导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使中小银行成为政府扶持农村中小企业重要渠道、成为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支撑、成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亮点。鼓励资金充裕、综合实力强的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增资扩股,以股权合作为纽带,通过借鉴与学习,不断积累银行业运作经验,增强供销社对供销合作银行的风险监控能力。

探索开展多样化金融服务。探索组建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加强与金融、保险机构合作,及时推出符合农民需求的金融、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展县域金融、互联网金融服务,为农户提供存取款、小额贷款、自助缴费、刷卡消费、合作保险等综合服务,满足农民对基础金融的需求。领办试办农村互助合作保险机构,开展互助保险业务,规避和防范风险,保护农民利益。

4.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

大力发展产业扶贫。主动与发改、财政、商务、农业、扶贫、金融等部门对接,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加大对优势项目、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大型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农户对接,使贫困户享受到更多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鼓励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在资金、技术、渠道等方面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为贫困地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积极开展电商扶贫。利用“贵农网”平台优势,鼓励电商企业开辟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网上销售市场,主动为贫困地区发展电商提供技术、金融、营销等综合服务,增强贫困地区创业、就业能力,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发挥贫困地区县级供销合作社电商主体作用,积极搭建电商公司、运营中心、电商协会、中转物流“四位一体”的电商运营服务体系,打造“全方位、一站式”网上便民服务中心,解决基层贫困群众买难卖难问题。

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充分发挥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和作用,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参与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模式。

(五)以综合改革为切入点,全面优化联合社行业指导体系。

按照社企分开、政事分开的改革方向,深化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加强不同层级间的联合与合作,构建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1.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

建立健全联合社治理结构。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和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规范管理体制、监督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提名和选举制度。

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省、市(州)级联合社要加强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

2.理顺社有资产监管体制。

进一步理清社企关系。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把控好社有企业的为农服务方向,促进社有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实现为农服务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相统一。

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接受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督,实现以资本管理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

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构建社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的运营平台。

3.推动联合社与行业协会融合发展。

构建联合社与协会融合发展新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各类涉农行业协会,密切组织联系,推进业务融合,壮大为农服务力量。

推进协会间的联合与合作。加强系统内外行业协会之间的横向联合和纵向对接。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城乡社区服务等新型业务领域,积极培育孵化新型协会。

提升行业协会服务创新能力。推动协会迈入内涵式发展、创新驱动的良性轨道,引导行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企业提质增效。积极开展信息、维权、交流、咨询、培训等服务,切实履行服务宗旨。

规范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借鉴和引入现代管理手段,创新协会用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公开招聘制度和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参加民政部门开展的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工作,提高行业协会等级。

(六)以提升能力为导向,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通过加强人才工作,使人才总量的增加与系统总体发展目标相适应,人才素质的提高与系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人才结构的优化与系统全面发展相适应。

1.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进一步拓宽视野,以战略性的眼光切实优化人才引进机制,拓展用人领域,通过公开选拔、招聘、选调等多种方式,引进改革与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建立人才调整、使用统筹机制,为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与才能的发挥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2.完善选拔任用机制。

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选用标准,大力推进人才交流工作力度,完善监督措施,规范任免程序。对社有企业负责人的选聘,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办法,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和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形成竞争有序、人才辈出的发展态势,实现人才干部队伍的梯队配备。

3.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坚持“优秀人才全面培养、专业人才重点培养、急需人才抓紧培养”的理念,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为基础、以培养创新精神为主线、以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为重点,抓好分类培养。建立人才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系统所属职业院校资源,采用多种形式做好人才知识更新、实务提高、能力提升等方面培训。鼓励系统职工立足本职,以老带新、岗位练兵,让各类人才在干事中长知识,在创业中长才干。

4.完善竞争激励机制。

在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基础上,根据系统内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要求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发人才创业的积极性。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竞争激励机制。

5.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在规范职位分类和岗位设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各类人才评价和考核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方法,积极采用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努力提高人才评价水平。

七、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促进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是全省供销合作社实现自我发展、增强为农服务功能的蓝图。要以规划为纲,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重视文化建设,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和智慧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改革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动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改革,营造以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研究制定有效方案,形成推动合力,扎实推进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管理制度。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建立规划执行督查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以目标考核为工具,实行年度检查和中期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分析。

(三)争取政策资金。

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把供销合作社工作融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大局,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农业、扶贫、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的支持。

(四)重视文化建设。

大力传承和发扬供销合作社优良传统文化,不断推广“为农、务农、姓农”的核心价值理念;全面启动供销合作社“企业形象策划”战略,以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网点、基地、固定资产、产品为载体,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规范供销合作社标识的使用,在系统内外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凝聚推动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五)加强合作交流。

各单位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中的成功经验,主动与系统外的企业、科研院所等部门在技术、信息、人才、资金等方面展开合作,形成优势互补、相互借鉴、合作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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