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责任清单
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责任处室 | 备注 |
1 |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全国供销总社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 研究拟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工作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电商办、安全统筹处 | |
组织起草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研究拟订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 办公室、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电商办、安全统筹处 | |||
提出全省供销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建议,承担供销合作社工作考核、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 | 办公室、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电商办、安全统筹处 | |||
2 | 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参与和推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 组织起草和参与制定涉及供销社的条例、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实施意见,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权益 | 办公室、合作指导处 | |
指导全省供销社体制改革和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 合作指导处 | |||
统筹协调全省供销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系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 经济发展处、财会处 | |||
推进合作社文化建设,推广合作社知识普及 | 合作指导处、办公室 | |||
负责对省供销社主管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组织落实法律维权、信息服务、业务培训;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类涉农协会组织的建设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 | 合作指导处 | |||
负责省供销社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的协调工作;组织基层供销社主管社团(协会)开展行业调查、业务对接、合作交流、争取政策 | 办公室 、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电商办 | |||
3 | 负责管理化肥、农药、救灾物资等国家、省级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 协调有关部门,指导直属企业及全省供销社系统做好农资、农副产品等重要商品经营的业务经营 | 经济发展处 | |
4 | 按照省政府授权,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违法经营,保证购销安全,维护流通秩序。 |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监督管理,落实烟花爆竹购销政策,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维护流通秩序。 | 安全统筹处、省烟爆竹协会 | |
5 | 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不断建立和完善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 | 组织举办、组团参加有关商品交易,加强横向经济协作 | 经济发展处 | |
指导供销社龙头企业建设,引导和规范市场体系建设 | 资产管理处、经济发展处 | |||
负责供销社系统建设项目的合作、协调、管理;组织项目申报 | 经济发展处、财会处、资产管理处 | |||
拟定并组织实施供销社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省供销社流通网络及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 经济发展处、电商办 | |||
组织研究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全省供销社推广应用现代流通方式,规划电子商务网建设 | 电商办、经济发展处 | |||
6 | 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 | 组织指导省供销社直属企业的改革工作 | 资产管理处 | |
负责制定社有资产管理及保值的规定、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做好所属企业的审计监督, | 资产管理处、财会处、审计处 | |||
负责对直属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考核,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 资产管理处、人事教育处 | |||
7 | 承担着对全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服务、协调的职能 | 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指导农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政策支持。 | 合作指导处 | |
8 | 负责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开展工作 | 负责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规划、政策制定、协调有关部门,负责推进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开展。 | 电商办 | |
9 | 稳步发展农村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 组织指导基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自愿组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合作社内部、社员之间封闭开展资金互助合作。 | 财会处 | |
10 | 负责全系统社有资产安全统筹 | 负责社有资产安全监管。 | 安全统筹处 | |
11 |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总社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总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全部处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