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贵州省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贵州省供销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供销社网站查阅《指南》。
省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领导名单;
(2)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年度工作计划;
(4)重要会议主要内容;
(5)重点工作;
(6)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7)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省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的《贵州省供销社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www.365777.com(www.bj-bjp.com)主动公开省供销社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式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省供销社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省供销社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省供销社政务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受理机构:省供销社信息公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1—6570548
传真号码:0851—6570548
电子邮箱:guizhoucoop@126.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105号
邮政编码:5500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2.申请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向我社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也可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www.bj-bjp.com。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社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我社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社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
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检索费。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可以按照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
(2)复制费。包括复印费、打印费、光盘费。
(3)邮寄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情况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